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根据学校《西南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西校〔202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全校各单位须建立并规范管理公务用车台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台账管理要求
1.适用范围:凡涉及公务用车的部门,均需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公务用车包含非租赁类公务用车和公务租车两类。非租赁类公务用车,是指使用教育部核定保留的业务性用车和专业性用车行为。公务租车是指学校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租赁社会车辆的行为。
2.公务租车台账模板见附件2,非租赁类公务用车台账见附件3,各单位可自行下载使用。
3.填写规范:台账需按“一事一单”原则填写,严禁多车混记或事后补录,电子台账需同步存档备查。
二、台账监督检查
根据《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规定:“党政办公室、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不规范或遗漏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或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张老师(电话:023-6825206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公务用车行为合规、透明!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1:《西南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西校〔2022〕59号.pdf